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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银泉大道材料采购 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一、遴选条件

咸宁市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银泉大道材料采购已由湖北兴达路桥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批准实施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进行库内遴选。

二、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1、项目编号: XC-ZB2024-101

2、项目名称:咸宁市小微积水点整治工程(第二批)银泉大道材料采购

3、遴选范围:材料采购,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

4、最高限价(元):2895744.00(含税),注:总价和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工期:120天,具体以遴选人要求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经营管理和资信差,两年有违反国家建筑法规的记录,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事故;

(5)服务期限内,与咸宁城发集团和下属二级公司发生过经济、农民工工资或其他纠纷;

(6)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项目劳务、专业分包及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实行)》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四、遴选文件的领取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405室。

3、报名时须携带:

(1)公司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

(3)湖北兴达路桥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物资采购大宗材料入围通知书。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申请人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4、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上午 08 时 30分(北京时间)。

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上午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3、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407室 。

4、评审时间:同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评审地点: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本次采购属于企业内部采购,所有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

六、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w.hbxdrb.com/(湖北兴达路桥有限公司)

http://www.www.thescreenexpert.com (亚新注册)

八、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兴达路桥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传媒大厦19楼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8608686231

代理机构:湖北星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塘角路16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15-8102186